兩個星期前。

 

我去買鹹水雞,鹹水雞是我最近迷上的食物。

 

人生在世好像不是吃就是喝,在來就是等死。所以食物是最近除了女人和酒以外的興趣。

 

我喜歡加辣,中辣以上,然後再配啤酒。又辣,又喝啤酒。人生真的也不過如此而已。

 

我騎著機車,讓夏夜晚風吹拂著我的胸口,聽著手機裡面的MP3音樂。

 

我花了大約20分鐘從板橋騎機車到土城就為了買那鹹水雞,好吃的鹹水雞。這鹹水雞絕對值得我辛苦從板橋過來,當下的想法是:「如果今晚沒吃到這鹹水雞,那我就去死。」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上鹹水雞這個食物。也許是因為這種食物配啤酒剛剛好吧。

 

「老闆娘,我要雞胸,雞腿......●○┴┘┤┼└→↓,。◎│└〈〞〝┐《》〉」

我跟美麗的老闆娘(其實不美了,50幾歲了)點了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準備回家糊塗的灌飽自己。

 

我今晚,並不打算喝酒。我試著忍住我心中的慾望,因為昨晚已經喝到昏頭。嘴裡還殘留著昨晚的酒味和煙味。所以我買了200元的鹹水雞不買酒,就這樣騎車回家。

 

有可能是宿醉沒醒吧,也有可能是還在酒醉。在回家的路途中....我看到有一個身材姣好的女子裸身站在路邊。

 

「幹,那是什麼....?」我不由自主的從口中喊出。我急忙煞車,從十字路口來個大回轉,就為了確定我剛剛看到的景象。晚上11點,就有女子裸身站在馬路旁?萬華區的『站壁』都沒有這麼大膽。

 

回轉以後,我減慢速度經過事發地.......幹,「只是一個服飾店的模特兒人偶」。因為他們要打烊了,所以先把販賣的衣服脫下來,難怪身材那麼姣好.....

 

我想,應該還需要來個幾瓶啤酒吧,治好昨晚的宿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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