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這世界上最不好的事情。類似像女友 又像老婆 可是到後來,卻什麼都不是!剛開
始,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交往。(或者搭訕)交往以後,因為時間上的不配合而想要同居。
有可能是雙方上班的時間不夠配合,不!是休假的時間不配合。
或者太相愛(交往初期才會有的"幻想")而產生同居的念頭。可是同居後卻因為馬桶蓋的
掀與不掀,就可以吵到昏天暗地,吵到天荒地老。到現在我還是不了解馬桶蓋是不是應該
掀起來,還是放下來。這個問題已經和兩個同居女友吵過了,連續兩個同居女友都吵過。
同居以後也會發現做愛的慾望逐漸減少。剛開始每天做,一天三次,慢慢的一天一次...再
來,三天一次,而後,五天一次。再來....一個月一次。並且在三分鐘以內結束。比洗戰鬥
澡還快~做愛,就像是跟一個濫客戶交易一樣,隨便包一包交貨就算了。
溝通?溝通也逐漸的減少。
明明當初因為同居的理由是,可以多多見面,增加溝通的機會。屁!同居以後卻發現,
明明兩個人都在同一房間裡,卻要用MSN交談。
她再另一個房間,或者,你也可以說是我們冷戰以後她必須要待的房間,「晚上要吃什
麼?」(MSN)
我說。「隨便....」(MSN)
「那吃大便吧... 」(MSN)
「隨便拉! (MSN)
查勤?手機裡面的通話紀錄?對!同居以後幾乎沒有什麼秘密了,你永遠不知道她什麼
時候會去看你手機裡面的通話紀錄。就算你都會固定的刪除通話紀錄還有簡訊,可是也
總有忘記的一天。總有疏忽的一天。而那天她就剛好會看到:
她:「你今天晚上去哪裡了?」
我:「阿就跟客戶吃飯阿,不是有打電話跟你報備了。」
「騙誰阿?那你晚上八點的時候打電話給蔓蒂幹麻?你的手機裡面的通話紀錄有顯示。」
「(阿...靠杯)曼蒂是客戶拉,她到了八點還沒來,同事就請我打電話給她,問她現在哪
裡。是否需要去接她之類的。」
「你在騙誰阿?如果只是客戶會需要輸入手機的通訊錄?這應該不是正常的客戶吧?」
「呃.... 」
因為相愛的兩人總是要結婚,同居以後的下落,就是結婚,不然就是分手 (廢話)
可是結婚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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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們結婚。喔耶~那我們以後可以住在一起了。
呃...不對!我們早就住在一起了,那還結婚幹麻阿?
●●●●●
換句話說,結婚就跟同居一樣,只差沒有證書而已。(就算有證書還是可以分手,請別
忘了這點)所以早就同居的兩人,根本沒有結婚的念頭。就算有,也是意興闌珊。
不過話又說回來,同居也是有好處的。至少可以在結婚之前就先了解彼此的生活習慣,
再進而決定是否要結婚。可是同居之後結婚的念頭就會減少。那到底要不要同居阿?
我不要同居了。我發誓!下個女友我一定不同居。
就連分手之後的寵物歸屬問題都需要釐清,那寵物應該是誰的?
「廢話!當然是你的。」
「我們的寵物有登記嗎?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戶籍嗎?歸男方?」
「不管拉,那是你的。」
女人專屬的賴皮權力,就像男人打死不承認的個性一樣。明明就被攝影機拍到了影像,
可是....
男人說,「那不是我,那是別的男人!你看那個屁股,那不是我的屁股。」
女人說,「騙誰阿!那明明就是你的動作,我看的出來這個笨拙的動作,就是你!」
永遠不承認自己偷情。
結論就是別同居也別結婚,女友也別交了。
「那活著幹麻?」
對!也別活,整組換掉好了!
- Nov 18 Tue 20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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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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