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像是兩天前,還是三天?我忘記了,反正日子我都迷迷糊糊的過,節日,假期,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我喜歡這樣隨性的過。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是我的個性。
中午12點整,我肚子餓了。我記得好像是兩天還是三天前(你看吧...)冰箱裡有吃剩的便當,大約剩下3分之2的量。我拿到電鍋裡去蒸,把它弄熱來吃。我知道有可能會不好吃,不過管他的!反正只要把房間裡的酒拿起來喝一口之後什麼東西都會變得好吃了。
別人的調味料有可能是鹽巴或者醬油,辣椒,胡椒鹽(或者女人)。而我的調味料是「酒」。
剩下的便當吃起來索然無味,就跟交往兩年的女友一樣沒有味道。可是...食之無味,又棄之可惜。我還是吃光它好了。吃完了剩下的女友..不,是便當。我把碗拿去洗碗槽打算先泡水,過兩天心情好的時候在去洗。
可是我一到了廚房的洗手槽就看到有隻「大蟑螂」在那裡等我。它看著我,我看著它。它在洗碗槽裡面。我左手拿著碗,右手拿著筷子,我不動,它也不動。我們互相看著。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可以把碗放下,打開水龍頭,把水放入我的碗中,然後就假裝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一樣的離開廚房,而蟑螂先生它也會假裝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就繼續待在它的洗碗槽發呆,然後天下太平。
蟑螂先生還是一動不動的看著我。我左腳用力的往地上一踩,想要壯大聲勢來嚇走它,我今天並不想殺生,我只想把我手裡的碗拿到洗手槽泡水而已阿,就這點小願望而已,為什麼老天爺不能成全我。還要派隻蟑螂來跟我對抗!
蟑螂先生有可能知道我只是在虛張聲勢,所以他只往前動了大概兩步後就又不動了。我真可悲。我沒用到連蟑螂都看得出來我在騙人。唉~我嘆了一口氣後就離開廚房,先把洗碗槽讓給蟑螂先生好了。我想,在兩個小時它就會離開那個它感到厭煩的地方了吧。
我就自己一個人默默的拿著碗離開廚房。
吃飽了飯後接下來就是...洗澡。我把衣服剝光進去廁所,打算把自己洗乾淨。放了熱水,拿下眼鏡。我洗澡的順序是:
1.先洗頭。
2.在洗臉。
3.後洗身體。
4.在特別把屁股洗乾淨(羞~)
所以我先把水往我的頭上沖下,把頭髮弄溼以後我眼睛半張開的腳往前跨一步伸手去拿洗髮精。可是這時我發現我的左腳踩到「一根」東西。
一根?浴室的地板怎麼可能會有一根東西?我的牙刷掉在地板然後被我踩到?不可能!我感覺的出來牙刷的形狀。可是我踩到的這一根東西並不算是大根。我張開眼睛仔細的看清楚。有一隻黑黑長長的東西在地上爬著。我拿起旁邊的眼鏡戴上瞧個仔細(我的近視很深,不戴眼鏡幾乎看不到東西)。
老天啊~是隻大約長13公分的蜈蚣。它在我前面爬著。馬的,浴室那麼大,有那麼一大片地板讓你爬,怎麼會就那麼剛好爬到我面前讓我踩到?
我身上什麼都沒有,手裡只有一根會噴出熱水的水管。我連衣服都沒有穿。喔~嚴格說起來我身上還有一根中看不中用的小老弟,不過這並不能算是武器(達不到構成武器的條件)。
我就只好拿熱水去噴它,它一發現有人攻擊馬上就往牆壁那種只有蜈蚣鑽的進去的洞躲起來。我突然感到一陣噁心,我有沒有被它咬到?聽說蜈蚣有毒?我看我的左腳什麼事也沒有,跟平常一樣的腳底。可是...就是感到一陣噁心。我的左腳赤裸裸的踩到蜈蚣,媽阿!好噁心。我趕緊把浴室裡的刷子拿起來刷我的左腳底,我想把腳底刷乾淨,我一直刷一直刷。想把腳底刷出血,一直刷一直刷。我想忘了我的腳底曾經踩過蜈蚣這件事情。我一直刷一直刷....
洗完了澡,我坐在房間裡。我倒了一杯威士忌喝了一口。好吧,這篇故事我不知道怎麼結尾,所以我下個結論好了。注意喔!要下結論了喔,就是....
「我的廚房有蟑螂,廁所有蜈蚣,房間裡有酒。我的家庭真可愛。」
可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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